我个人从两个角度来看这个议题:历史角度与意识形态角度。
我个人对历史没有很深的研究,只能以身历其境的印象来谈。1966年是个重要年头,当年的反对党社阵以行动党实行“假民主”为理由撤出新加坡市议会,接着在1968年抵制大选,导致行动党在当年大选中大获全胜,独立后的第一届国会没有反对党代表而全由行动党组成。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后,新加坡的独立存亡变成了国民最关心的课题,国会里有没有反对党反而变成次要了。
从意识形态来看,行动党对西方批评新加坡没有真正民主看来完全不在意。对于公民没有自由的批评,我想早期行动党并不认为自由是最要的,因为自由不能当饭吃,重要的是经济要发展,人民生活要改善,国家要生存。对于政治缺乏多元化(multipluralism 亦译为多极化,或多元主义),行动党所做的是每五年举行选举一次,有没有反对党进入国会并不是它的重要考量。
新加坡政府有一个时期就公开宣称西方民主制度可能不是亚洲国家最好的选择,它当时鼓吹的是人民需要"好政府“。新加坡人民当时显然接受这个观点。
最为人们不满的一点可能是执政党对反对党的压制。早期不少社阵要员被政府指控为共产党(新加坡独立后立法使共产党成为非法组织)而被逮捕,后期则对不少反对党员采取法律行动,他们中不少因此离开新加坡。
一党独大的局面可能随着新加坡人逐渐接受西方自由民主思维而改变。行动党显然注意到这点,虽然对对立性反对党(Confrontational)的法律行动一般还是决不手软,但是对于他们认为是有建设性(Constructive)的政党就显示极大的容忍。吴作栋先生公开赞赏过人民党的詹时中先生,李光耀先生也公开称赞过工人党的刘程强先生。
另一个最有争议性的就是认为一些法令对反对党不利。最为人们所常提到的就是”内部安全法令“与集选区制度。内安法是殖民地时代留下的法令,目的是要对付那些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共产党、宗教原旨主义者等),给予政府不用经过司法程序就可以拘留他们的无限权力。不少人认为政府利用这个法令来对付反对派。
集选区制度原意是确保少数民族在国会有民意代表来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可是不少人认为这个制度对反对党不利,因为反对党可能无法找到适合的少数民族人士来组成竞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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