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4, 2013

博爱与社区

西方民主思维,除了讲自由与平等的理念外,其实还有个“博爱”的理念。这个源于法国大革命后出现的理念,很奇怪的并不常常被人提起。而在联合国的“人权宣言”第一条只是间接的谈到这个理念: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They are endowed with reason and conscience and should act towards one another in a spirit of brotherhood.

这“兄弟关系”就是指 Fraternity,中文翻译为“博爱”其实有误导性,令人想到西方宗教中所宣扬的博爱。有讽刺意味的是,对当时的革命者而言,这个理念可能正好有完全反对当时垄断的宗教文化的意味。它与中华思维中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理念更为接近。

这个理念所提出的兄弟关系(Brotherhood)概念,牵涉到形成市民社区所需的几个核心价值:设身处地考虑别人的处境(Empathy)、合作(Coorporation)、承诺(Commitment)、责任(Responsibility)、公平(Fairness)、信任(Trust)与公道(Equity)。这些核心价值相互关联组成“博爱”之外衣。

真正的自由与平等只能实现于社区之外,而在社区之外谈博爱是没有意义的。这个理念不但可以用于人与人之间、这一代人与下一代人之间,也应该用于人与自然界之间。比如设身处地的价值就是承认某些人或某些动物与自然环境需要我们特别照顾,使到他们可以继续在社区扮演有用的角色。

因为“博爱”涉及的是形成社区所需的价值与对整体环境的关怀,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比从个人为出发点的自由与平等理念对人类生存的意义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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